會員福利

(一)勞工保險福利
  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:勞工保險之負擔職業工會被保險人,其普通事故被保險人,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保險費均由政府補助百分之四十,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六十。(請會員按時繳交會費、保險費,以免逾期增繳滯納金或退保)。
  ◎ 生育給付 ◎  ◎ 傷病給付 ◎  ◎ 家屬身故給付 ◎
  ◎ 老年給付 ◎  ◎ 失能給付 ◎  ◎ 本人身故給付 ◎

(二)全民健康保險
   眷屬不管幾口仍以三口計算

(三)會員互助金福利:(入會須滿一年)

  1. 子女獎學金(每年3月或10月擇一申請)
  2. 結婚祝賀金
  3. 住院慰問金
  4. 會員限齡退休之祝賀金
  5. 殘廢慰問金
  6. 家屬身故奠儀
  7. 會員逝世奠儀
  8. 每年五一勞動節,領取精美紀念品慰勞會員
  9. 參加「團體保險」「汽機車險」專案優惠